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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54:15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施工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明确各方责任,需建立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的要求,资料管理的科学划、规范化愈加显得重要。然而,国家和合肥地区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资料管理办法,各资料管理人员对资料要求的理解和资料整理的办法的认识各不相同,使得合肥地区的施工资料管理得不到统一。现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结合我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作一详尽阐述。

  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与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

  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以及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的规定,这是资料形成的基本要求。

  施工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和光盘载这两种载体形式体。施工资料的整理与汇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以最终实现施工资料的数字化管理,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方向。然而,为了明确资料中所反映的各责任人,计算机形成的施工资料尚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施工资料的照片部分(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各级负责制,施工企业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资料管理的指导、检查、服务工作,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室,逐步实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明确必要的技术人员从事该项管理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应建立和健全施工资料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施工资料的管理应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施工资料。

  施工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检查、指导,核查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并负责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及时收集和整理提交总包单位。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的施工进度按工种、专业归类同步收集、整理,并保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完整,同时应做到内容填写完整真实、书写字迹端正清晰。对施工资料擅自涂改、伪造,随意抽换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资料的编制应不少于三套,施工企业保存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挡案馆一套。

  二、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总体要求

  1、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及时,资料来源必须真实、可信,资料填报必须子项齐全,应填子项不得缺漏。

  2、检查验收资料应是在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检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经有权单位审核签章后的方为有效资料。

  3、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以及工程实体的检验,材料必须先试后用,违背此规定需对已用材料、已交(用)的工程实行重新检验,确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视为资料不符合要求。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必须合格,并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单。合格证、试(检)验单或记录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编号及存放单位、抄件人(复印人)签字、抄件(复印)时间、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未取得试验资质的企业(指原材料厂家或分包单位),其材料试(检)验工作,必须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必须在原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备注栏内,由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批注是否可以使用及允许使用范围,并如实填写材料进场的时间、进场的数量、使用的部位和使用的数量。

  4、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检验等均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并签字及盖章。

  工程开工前,须将“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及“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送合肥市质量监督站和委托的实验室备案。

  下列项目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块;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外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应有见证人姓名(必须与委托单上和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的姓名一致)。

  5、专业标准或规范对某项试验提出的试验要求,其试验方法必须按专业标准或规范提出的试验方法进行,否则该项检(试)验应为无效检(试)验。

  6、资料表中规定的责任制度,必须按规定要求该加盖公章的加盖公章,该本人签字的本人签字。签字一律不准代签,否则为虚假材料、无效材料。

  7、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分类与归类整理

  1、资料的分类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内容庞大而复杂。为了适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系列标准的规定,同时也为了便于资料搜集、整理和管理,应对施工资料进行分类。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三大类:质量控制资料(A册)、技术管理资料(B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

  2、资料的归类整理

  资料的归类整理应类别分明、合理,便于管理,便于检查,既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系列标准的规定要求,又要适应合肥市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的要求。

  由于土建与安装是两个不同的专业,所以土建与安装工程资料应分别归类整理。

  土建工程的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由于其专业性较强,按照质量控制资料(A册)、技术管理资料(B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这三大类资料分别整理归档。

  土建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这四个分部工程(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除外)的质量控制资料(A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分别按分部工程整理归档,但技术管理资料(B册)按单位工程合并整理。

  工程竣工后,再将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幕墙资料分别整体归并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这三个分部工程相应的资料中。

  安装工程的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这五个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A册)、质量验收资料(C册)分别按分部工程分类整理,但技术管理资料(B册)按单位工程合并整理。

  四、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目录编制

  1、土建资料目录

  质量控制资料(A册)

  钢材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连接件合格证

  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细骨料试验报告

  粗骨料试验报告

  外加剂、掺合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构件合格证、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配单

  砂浆试配单

  土壤试验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粘结力、拉拔试验

  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技术管理资料(B册)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情况

  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工程开工及竣工报告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技术交底

  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见证取样备案表

  见证取样计划

  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

  检验批划分计划

  施工记录

  施工日记

  竣工图

  质量验收资料(C册)

  桩基质量验收资料

  深基坑支护质量验收资料

  地基与基础质量验收资料

  主体结构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屋面质量验收资料

  钢结构质量验收资料

  幕墙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

  2、安装资料目录

  质量控制资料(A-1册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系统清理、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A-2册 建筑电气)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设备调试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A-3册 通风与空调)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A-4册 智能建筑)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系统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控制资料(A-5册 电梯)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关箱检验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技术管理资料(B册)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情况

  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计量设置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工程开工及竣工报告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技术交底

  检验批划分计划

  施工记录

  施工日记

  竣工图

  质量验收资料(C册)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质量验收资料

  建筑电气质量验收资料

  通风与空调质量验收资料

  智能建筑质量验收资料

  电梯质量验收资料

  五、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要求

  (一)、土建部分

  质量控制资料(A册)

  质量控制资料是过程控制的集中体现,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得到控制,工程质量才能得以保障。任何一份资料反映的实物均必须合格或者有相应的符合要求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否则即视为相应的工程质量为不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如:钢材、焊条(剂)、连接件、水泥、砖、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掺合料、防水材料、构件;包括各种试块、试件试验报告,如:钢筋连接、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包括各种试验报告,如:土壤试验、桩承载力、粘接力、拉拔试验、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包括各种重要的材料试配资料,如:混凝土试配单、砂浆试配单;包括各种重要的记录,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钢材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各种规格、品种钢筋应有出厂证明,证明应有钢材品种、牌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厂名、出厂日期等。

  (2)、受力钢筋必须按规定取样作有关性能试验(包括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性能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

  (3)、进口钢筋,凡焊接者还应有化学成份试验报告。

  (4)、材料合格证的转抄件必须注明厂家、数量及原合格证编号。

  (5)、所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必须由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在结论栏中批注是否可以使用及使用范围,注明使用的部位及数量。

  (5)、型钢须有出厂证明,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质量有疑异时,必须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6)、对质量有疑的钢材,必须经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质量有疑异主要是指:①对质量证明文件有疑异时的钢材;②质量证明文件不全的钢材;③证明书中的项目少于设计要求的钢材。

  2、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连接件合格证

  焊接:

  (1)、焊接试验,其试件数量应注明每组试件所代表现场施工的实际接头数量、取样和焊缝质量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

  (2)、焊条和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并与焊接形式所要求品种、规格一致,需烘焙的有烘焙记录。

  (3)、钢结构(网架杆件、节点)的焊接质量检验,应按专门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

  (4)、焊工必须具有与焊接类别和要求相一致的上岗合格证。

  机械连接;

  (1)、各种连接件的出厂合格证,其中应注明生产厂家、工程名称、规格、型号、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的结果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等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2)、具有与连接要求相一致的上岗合格证

  3、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水泥出厂合格证应注明厂家、品种、级别、生产工艺、安定性、强度、细度、凝结时间。

  (2)、水泥的试验报告应包含安定性、强度、细度、凝结时间等指标,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安定性不合格以及氧化镁和三氧化硫含量超标、凝结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水泥均为废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3)、水泥快测试验报告,只能作为参考依据。质量结论必须以标准试验报告为准。

  4、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包括普通粘土砖、承重多孔砖、非承重多孔砖、空心砖、灰砂砖、煤灰砖、小砌块等,用于建筑工程的承重墙与非承重墙。砖进场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砖进场后应按取样要求进行强度试验,作清水墙的砖还应进行外观检验。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特殊项目的试验,如抗冻性试验。

  5、细骨料试验报告

  黄砂使用前应按场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有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等。配置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要作相应项目试验。黄砂的粒径应符合使用部位的要求。

  6、粗骨料试验报告

  石子使用前应按场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有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等。配置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要作相应项目试验。石子的粒径应视工程的具体要求而定。

  7、外加剂、掺合料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

  外加剂、掺合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名、品种、包装、重量、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必须对性能进行抽样检验。

  8、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1)、卷材,要有出厂合格证。(内容有不透水性、吸水性、耐热度、拉力、柔度等)规格、品种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须有现场取样试验报告。

  (2)、胶结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取样试验报告(内容有针入度、软化点、延度等)。

  (3)、玛碲脂,须有试验报告(内容有耐热度、柔韧性、粘接力等),并符合试验室试配单要求。

  (4)、对其他新型防水材料,必须有可靠的、权威性的鉴定资料,且必须从现场配制物中取样试验,其技术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刚性防水必须有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及冷拔钢筋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防水层的外加剂应有产品合格证明和配合比选用依据。

  9、构件合格证、试验报告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铝结构等承重构件(含网架、铝合金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必须有相应资质证书)。构件上应有出厂日期、构件型号及厂标,并与出厂合格证相吻合。

  (2)、金属承重构件出厂合格证,应包括材质指标及相应探伤检验结果等内容。

  (3)、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特种门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人造板的甲醛含量

  b.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所有构件进场,必须有构件进场验收手续和记录,并经双方签证。

  (6)、各种装饰工程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

  (7)、外地进肥的承重构件使用前,必须有合肥市质监站颁发的构件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9、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1)、混凝土试配单上的配合比均为混凝土原材干燥情况下的配合比,由于砂、石在不同情况下的含水率不同,所以混凝土施工前应先测定现场砂、石实际的含水率,将试验室开出的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2)、混凝土施工时应按要求留置标准养护试块,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规范中对拆模的时间作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不因拆模时间过早而影响混凝土结构的安全。而施工中不可能待28天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出来后再拆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留置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一般情况下还应多留置一组试块,以防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达不到混凝土拆模强度。规范中还规定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时,应对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进行验收,留置了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就可以作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时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的依据,而不必再对混凝土结构进行结构实体强度检测。

  (3)、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现行《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①现场预制构件须按规定留置足够数量混凝土试块。

  ②各层浇筑混凝土数量基本一致时,其试块组数也应一致。

  ③灌注桩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④用于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⑤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中各构造层(垫层、找干层、面层等)的混凝土试决留置方法为: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当每一层建筑楼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时,每增加1000㎡各增做一组试块,不足1000㎡按1000㎡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制作相应试块组数。地面工程中的混凝土垫层试块制作组数亦参照此条执行。楼地面工程中混凝土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混凝土垫层兼面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屋面工程中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⑥抗渗等试块应按规定留置、养护、试验。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⑦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⑧商品混凝土除搅拌站提供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外、现场必须按所代表的部位制作试块,并作为评定检验结构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其制作时间应与搅拌站协调一致。

  ⑨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要求是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且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须由监理、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⑩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留置。

  (4)、混凝土验收批强度的评定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应按规定,对同一验收批的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分别进行统计评定,试块组数≥10组,采用数理统计;试块组数<10组,采用非数理统计。同条件6000C·天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也应进行统计评定,试块组数≥10组,采用数理统计;试块组数<10组,采用非数理统计。拆模用同条件养护的试块不须进行数理统计和非数理统计的评定。

  ①以同品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试块为同一个验收批,应将基础和主体工程各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评定。

  ②采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评定,各组试块平均强度值mfcu不应低于1.15fcuk,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应低于0.95fcu,k。

  采用统计方法进行评定,应满足mfcu-λ1sfcu≥0.9fcuk和fcu,min≥λ2fcuk

  fcuk为设计强度值,mfcu为各组试块平均强度值,sfcu为各组试块强度的标准差,fcu,min为各组试块的最小强度值。

  ③同条件6000C·天养护的混凝土试块强度值应乘以1.1系数后再进行评定。

  (5)、超龄试块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6)、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主要是验证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否满足要求。应有现场按实验室开出的配合比,经调整到施工配合比后,试块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的试块报告,同时给实验室提供试验资料,积累经验,另外还要验证按该配合比配制的混凝土的和易性是否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所以混凝土开盘鉴定应有混凝土强度报告、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施工配合比记录、原材过磅记录、混凝土坍落度、保水性等记录。

  (7)、养护条件

  ①标准养护条件是指温度为200C±30C、相对湿度≥90%的环境。

  ②同条件养护条件是指与施工的混凝土养护环境、养护情况相一致的条件。同条件养护试件必须放置于相应的构件处,并加以保护。

  10、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1)、砌筑砂浆采用经试验室确定的重量配合比,其品种、强度等级和掺合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所使用的水泥与试配单的水泥必须相吻合。

  (2)、砂浆施工前应将试配单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3)、块留置组数及养护条件

  块留置组数:

  ①各层砌体数量基本一致时,其试块组数也应一致。

  ②砂浆试块的制作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同盘砂至少浆应制作一组试块)。

  ③每一验收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④楼地面工程中各构造层(面层、找平层等)的水泥砂浆试块留置方法为: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当每一层建筑楼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时,每增加1000㎡各增做一组试块,不足1000㎡按1000㎡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留置相应试块组数。水泥砂浆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水泥砂浆找平层的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的强度等级)。

  养护条件:

  标准养护条件是指温度为200C±30C、相对湿度≥90%的环境。

  (4)、试块试压强度应按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分别统计评定

  ①以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试块为同一个验收批,应将基础和主体工程各作为一个验收批。

  ②各组试块平均强度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fmk,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应低于0.75fmk。

  ③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fmk。

  (5)、结构工程,砂浆试块超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11、混凝土试配单

  实验室应根据原材料对所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定合理的混凝土试配单,试配单中使用的原材料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相一致。

  12、砂浆试配单

  实验室应根据原材料对所要求的砂浆强度等级进行砂浆配合比设计,制定合理的砂浆试配单,试配单中使用的原材料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相一致。

  13、土壤试验、桩承载力试验

  (1)、土壤试验包括素土、灰土、砂、砂石等回填及基础(包括挤密桩等)工程。检验方法主要为土质量密度试验、标准贯入仪检查,钢筋或钢叉贯入度检查,静力触探或轻便触探,锤击法和洛阳铲取土,用环刀取样试验等。

  (2)、回填土应做压实系数试验及含水量试验,必要时做回填土料试验。

  (3)、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4)、各种复合地基试验项目

  灰土地基试验项目:地基承载力、压实系数、石灰粒径、土料有机质含量、土颗粒径、含水量。

  砂和砂石地基试验项目:地基承载力、压实系数、砂石料有机质含量、砂石料含泥量、石料粒径、含水量。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试验项目:土工合成材料强度、土工合成材料延伸率、地基承载力、土石料有机质含量。

  粉煤灰地基试验项目:压实系数、地基承载力、粉煤灰粒径、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烧失量、含水量。

  强夯地基试验项目:地基强度、地基承载力。

  注浆地基试验项目:原材料(水泥、砂、粘土、粉煤灰、水玻璃其它化学浆液)、注浆体强度、地基承载力。

  预压地基试验项目:固结度、承载力或其它性能指标。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试验项目:水泥及外掺剂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桩体强度、地基承载力。

  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试验项目:桩体及桩间土干密度、地基承载力、土料有机质含量、石灰粒径。

  砂桩地基试验项目:地基强度、地基承载力、砂料的含泥量、砂料的有机质含量。

  (5)、桩基完成后,应采用可靠的检测方法由符合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成桩质量(包括桩体质量、承载力等),检测单位须及时提供可靠的检测报告书。大孔径桩应钻取岩芯试验。

  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所谓隐蔽工程就是指即将被后道工序覆盖的工序,一旦被覆盖,此工序质量将难以重新认定。如果隐蔽工程存在着质量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甚至影响到结构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所以,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应认真组织验收,各方责任主体均应签字确认。隐蔽说明应包括施工依据、原材料质量情况、隐蔽的内容等,必要时应附图说明,对存在缺陷应如实填写,施工单位整改后应填写整改情况,交监理单位重新组织复查,符合要求后由监理单位填写验收结论,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主要项目:

  (1)、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标高、轴线、几何尺寸、地基处理情况。

  (2)、土方回填:回填土料、标高、压实系数、表面平整度。

  (3)、桩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钢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型式、塔接长度、保护层厚度、钢筋代换和构造钢筋处理,各种结构预埋件安装固定方法等。

  (4)、现场预制构件的安装、预埋件设置情况等。

  (5)、施工缝的位置、间距、清理情况等;变形缝的构造、位置、间距、清理情况等。

  (6)、砌体与柱子及梁之间的抗震拉结筋的设置(及配筋砌体中钢筋安放等)情况。

  (7)、基础工程中的混凝土浇筑成型质量、砌体砌筑质量、防潮(水)层质量。

  装饰、装修工程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主要项目:

  (1)、抹灰工程中:抹灰总厚度≥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交接处的加强措施;外装饰的基层处理情况。

  (2)、门窗工程中:预埋件和锚固件的预埋情况;防腐和填嵌处理情况。

  (3)、吊顶工程中:木龙骨防火及防腐的处理;预埋件或拉结筋的安放;吊杆的安装;龙骨的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等。

  (4)、轻质隔墙工程中:木龙骨防火及防腐处理情况;预埋件或拉结筋的安放;龙骨的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等。

  (5)、饰面板(砖)工程中: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埋设情况;连接节点的处理;防水层的处理情况等。

  (6)、幕墙工程中:预埋件(或后置埋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及墙面转角处的节点构造;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幕墙的防火构造等。

  (7)、细部工程中: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预埋情况;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的处理情况等。

  地下室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的主要项目:

  (1)、施工缝的位置,清理的情况、处理的方法等。

  (2)、变形缝的位置、间距、清理情况等。

  (3)、止水带留设的位置、所用的材料、搭接的方法、材料的合格证、止水带的宽度等,必要时附图说明。

  (4)、过墙管道止水做法、埋设方法等

  (5)、找平层的材料、质量情况等。

  (6)隔汽层的材料、质量情况等。

  (7)、防水层原材料的质量、铺设的方法、搭接的宽度、穿墙螺杆和穿墙管洞的处理等。

  (8)隔离层原材料的质量、施工的方法等。

  屋面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的主要项目:

  (1)排气孔道的留设位置、排气孔道的大小、使用的材料等。

  (2)保温层的厚度、原材料质量、施工的质量等。

  (3)防水层原材料的质量、铺设的方法、搭接的宽度、天沟、檐沟、女儿墙及出屋面构件的泛水的做法等,必要时附图说明。

  (4)隔离层原材料的质量、铺设的方法、搭接的宽度等。

  (5)隔热层原材料的质量、施工的方法等。

  (6)、变形缝的位置、间距、清理情况等。

  地面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1)、地面下的沟槽、暗沟等工程的施工。

  (2)、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层。

  填充层的隐蔽内容应包含:材料质量、表面质量状况(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配合比、变形缝处的构造设置。

  隔离层的隐蔽内容应包含:材料质量、水泥类防水隔离层的防水性能和强度等级、表面质量状况(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变形缝处的构造设置。

  找平层的隐蔽内容应包含:材料质量、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表面质量状况(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变形缝处的构造设置。

  垫层的隐蔽内容应包含:各种垫层材料的质量、表面质量状况(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密实度等。

  基土层的隐蔽内容应包含:材料质量、压实系数、表面质量状况(表面平整度、标高、坡度、厚度)等。

  15、粘接力、拉拔试验

  包括各种装饰工程的墙面饰面砖、地面饰面砖粘接力试验;后置预埋件、后置墙体拉结筋的拉拔试验。

  16、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记录,要有完备的签证手续。

  17、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指按照有关规定应进行的室内环境检测,施工单位使用的装饰原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技术管理资料(B册)

  技术管理资料是企业、项目部管理必备的资料,企业、项目部只有在严格的管理制度下、有效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下,工程才能有计划地得以顺利进行,工程质量才能得到用效的保证,各项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为此,技术管理资料包括了各项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人员的上岗资质和操作证、材料的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检验计划、检验制度、施工记录等。由于技术管理资料也是工程开工前的必备资料,所以它还包括了施工图审查情况、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实质上技术管理资料也是质量控制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之所以把它与质量控制资料分开,是为了资料整理的方便与明了,它与质量控制资料并无本质的区别,是施工程资料管理中必不可少的。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例会制度、月评比及奖惩制度、三检及交接检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技术交底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都应有记录,以备检查落实情况。但这些记录可不放入工程资料中。

  2、质量责任制

  包括岗位责任制、设计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挂牌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都应有记录,以备检查落实情况。但这些记录可不放入工程资料中。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包括测量工、钢筋工、混凝土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电工、机械工等。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应是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且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

  4、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分包方应有与分包任务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施工图审查意见应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并出具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答复意见。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6、地质勘察资料

  要有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包括祥勘以及补勘报告等。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要求高、工期长的工程或重要部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设计,按基础、主体和装饰装修等分阶段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详细、具体,对施工现场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核批准。

  8、施工技术标准

  各企业均应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该工程所涉及的各分项工程均有相应的企业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包括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抽测项目的检测计划。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包括搅拌站的管理制度、计量设施的精度及控制措施。机械设备和计量仪器应是经过检定合格的设备和仪器。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及玻璃、地面砖等材料的存放方法与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应按制度执行。

  12、施工合同

  应明确承包范围和质量要求,并通过合同管理部门签证盖章方为有效。

  13、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14、工程开工及竣工报告

  所有工程开工、竣工均应有报告,并记录其情况。

  15、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图纸会审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2)、设计变更、洽谈记录应及时办理、内容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附图示之。

  (3)、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经济洽谈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证,同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4)、设计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5)、分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变更洽谈记录,应通过总承包单位后办理。

  16、技术交底

  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各项交底要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应有签字手续。

  17、工程定位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应根据规划、定位图等文件要求进行工程定位,定位记录的要求:(1)、要注明坐标、轴线及原有建筑物的关系。

  (2)、要注明使用的仪器,操作的步骤,闭合差的计算。

  (3)、记录上要有施工单位的测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甲方代表、监理签字。

  轴线标高复核记录的要求:

  (1)、施工中每次放线均应有轴线标高复核记录并附图说明。

  (2)、应注明复线的位置,偏差的大小、偏差的方向,允许偏差的大小。

  (3)、记录上要有施工单位的测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甲方代表、监理签字。

  18、见证取样备案表

  备案表上应有见证人签字,并在工程开工前送至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委托的实验室备案。

  19、见证取样计划

  按照规定,应检试块(件)必须有30%极其以上须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应有见证人签字。

  20、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

  同条件养护试块分为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两种。

  (1)、实体检测用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组,不应少于3组,且6000C·天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计划须由监理、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2)、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留置。

  21、检验批划分计划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部署、检验批划分原则列出检验批划分计划,以便更好地统一思想、组织验收。检验批划分如有改变,应重新拟定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22、施工记录

  施工中应作好相应的施工记录,如:混凝土施工记录、砂浆施工记录、混凝土养护记录、打桩记录、挖孔桩成孔记录、钢结构施工记录、网架结构支座标高记录、杆件安装记录、挠度值测量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地下室试水(淋水)记录、水箱水池试水记录、阳台和厕浴间试水记录、屋面试水(淋水)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抽气(风)道检查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节能和保温测试记录、基坑支护观测记录等等。各记录要详尽,以全面反映施工的全过程和相关数据为原则。

  23、施工日记

  应真实记录现场施工中每天的人员安排、材料进场、施工部位、施工情况、质量情况、天气情况、施工用电用水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情况。

  24、竣工图

  (1)、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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