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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避税有风险
在目前二手房价格已经较高的市场环境下,很多中介和购房者都会采取一些避税手段,这样能或多或少的减少一些购房压力,但是这些避税方法中又会存在哪些隐患?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专家和相关法律人士。
避税歪招一:夫妻假离婚
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避税方法:有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假离婚,卖房者可规避个人所得税。离婚后,夫妻俩房产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住房的一方将物业卖出,作为单身后的唯一一套住房,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符合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界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分析:2007年,单先生在某楼盘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房子,总价65万元。今年他又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今年装修入住后,他准备将旧房出售。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单先生旧房产可以卖到100万元左右,扣除装修和其它合理费用,大致可以盈利25万元,按照规定得缴五万元左右的个税。单先生说:“如果我们假离婚,房产一人分一套,这样两人都只有一套住房了,按照规定在出售时就可以免个税了。等房产过户完成后,我们再复婚。两个手续费只用交几百元,比个税少了不少。”
专家评论: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不小。
避税歪招二:先公证后过户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案例分析:今年,准备结婚的刘先生也正在筹备买房子,房主刚刚买来不到两年就准备转手。为了规避高额税费,房主告诉他一个省钱的办法,先交一部分钱,等房产证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并可以就此签个协议办理公证,以免发生价格上的变动。
专家评论:由于房屋的权属问题仅仅是公证,卖家可以凭产权证悄悄进行抵押。如果卖方挂失房本,最多半年,又可以出新房本了,对买方没有保证。公证时不能公证到买方本人名下,以后不能出买方本人名的新房本。 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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