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指南及业务流程
详细情况及所需证件
办公地址和主要业务:
桥东办公地址在平安北大街49号,主要业务:一楼大厅抵押科办理单位产、私产、在建房产和商品房抵押登记及他项权注销登记,单位产二科窗口受理单位产各种登记,发证科窗口负责发证。二楼大厅"一条龙"业务收件窗口,受理购买商品房登记.私产房初始、变更、转移、拆迁房登记,换证,房改房丢失补证等登记收件。五楼私产二科受理优惠售房私产登记;
六楼测绘所窗口受理面积认定。七楼档案室受理房产档案资料查询业务。
桥西办公地址在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4楼,主要业务有:一条龙业务收件窗口受理范围与桥东一条龙窗口受理范围相同。单位产一科窗口受理单位产各种登记,私产一科窗口受理私房登记,发证科窗口负责发证。五楼检查科受理房产权属登记案件的诉讼,房产的查封、冻结。
承诺内容:
1、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的,实行“一条龙”办公,私有房产可在桥东、桥西两个办公地点任选一地办理,做到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领证。
2、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时限:初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他项权(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丢失补证登旧.从公告期满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房改售房私产登记:100户之内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101-400户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401-800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801户以上的40个工作日内办结。
4、严格按国家、省、市各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不私立名日增加收费项目和改变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95号文件;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经费[2002]第19号文件;石家庄市物价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市价(2002)1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1、对住房收取的,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房屋他项权利(包括抵押权、典权等)登记赀,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规定如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宗l00元;建筑面积101-500平方米的每宗200元;建筑面积501-1500平方米每宗300元;建筑面积1501-3000平方米的每宗400元;建筑面积3001-10000平方米的每宗600元;建筑面积l0001平方米以上的每宗80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他项权力(包括抵押权、典权)登记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3、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扑办证书、更换证书的,收取工本费每本10元。
办事流程:
1、按登记种类和权利人所在区域到一条龙窗口或相应窗口交验材料:
2、材料初审齐备后,领取申请表,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3、交验材料后,会同或约定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
4、经勘察与所交材料一致,正式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向产权人出具收件收据;
5、凭收件收据所载日期到取证窗口领取收费通知单;
6、凭收费通知单到收费窗口交费;
7、凭交款回执到取证窗口领证。
(单位产登记四种申请表、私产登记一种申请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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