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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住房19年后 房屋升百倍值否认卖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4:45

  雷远六说,房子已经拆了一半,但麻烦却并没因此结束。

  19年前花2000元钱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平房,但因当时房管所办证的工作人员出差未能及时办理过户。

  19年后,房子升值到近20万元,面临拆迁。卖家一纸诉状将买主告上法庭,称当初房屋是受托管理的姐姐悄悄卖的。到底咋回事?昨日,此案在市五中院进行开庭前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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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块钱买来的房子如今值20万元,55岁的雷远六却高兴不起来。

  雷远六是九龙坡区齐团村3号人。1991年9月,雷远六经人介绍,花2000元钱买下了中梁山正街269-4号这套建筑面积43平方米的平房。买房前,老雷特地查看了房产证和卖房人所持身份证,与房产证上的“秦大环”吻合,方放心地以侄女雷建英的名义签下买房协议。

  按当时的政策,房屋过户必须要有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和申请。老雷还记得,签好协议交钱后,他们特地到了居委员。居委会除了在这份买卖协议上盖章写下“属实,请按政策办理”的字样外,还另外开具了一份请求房管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申请。

  不巧的是,雷远六和“秦大环”拿着这些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因办理过户的工作人员出差而未办成。之后,“秦大环”将房产证、土地证及身份证等交给老雷,让他自己去办过户手续。但此后几天,老雷天天去房管所,工作人员也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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