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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已处分房屋不算作遗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3:04

  生前已处分房屋不算作遗产

  读者王先生问:我祖辈有一套房产登记在我的名下,一直由我使用长达20多年,我弟弟从没提出过异议。现在父母都去世了,他要求这套房子作为遗产来继承,这合理吗?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王某律师解答:产权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屋其死后不应认定为遗产。该房屋长期由你管理使用,弟弟在父母生前从未提出异议,此房屋应早已归你和妻子共有,弟弟无权要求继承。

  丧偶儿媳赡养婆婆可获遗产

  读者王女士问:我婆婆现在去世了,由于丈夫早亡我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婆婆生病住院期间一直由我照看,现在要分割遗产,婆婆的其他子女都说我不是他们家的人,没有权利获得遗产,请问法律上是这样吗?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解某律师解答:这个涉及到遗产分割问题。王女士作为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分得遗产。但是,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王女士完全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获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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