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房屋买卖关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16:59
找法网网友咨询:
我朋友的房子(单位给买的,现单位破产了)在她不在本地也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儿子低价卖掉了。现在户主回来了欲与买主打官司,买主不承认房子是买的,说他是座地户,房产部门说现在户主是谁他们就认为房子是谁的。而我们也没有任何物证(收据等)可以证明买卖关系。卖房的收据现在买主和中介各一份(我们不知道当时的中介是哪家)。我想咨询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取得证据呢?
广东广州何荣新律师回复:
1、在买卖之前,房屋产权证上是你朋友的名字还是他儿子呢?
2、现在你没有原来的房产证吗?
3、买主已经办理了新房产证吗?
请你先将情况说得更清楚些。
福建福州王荣坚律师回复:
可以向房管部门查询,该房权的前手权利人是谁以及与此相关的情况就行了吧。
我认为本案主张权利的关键还在于房屋买卖时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事实能得以证明。
另外,如果售房价明显低于房屋价值,您可以主张撤销这一买卖关系。但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实施。
- 上一篇文章: 买主低价收买房屋,可以善意取得吗?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