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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范围内限制活动暂停期限延长审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1:52
行政审批项目房屋拆迁范围内限制活动暂停期限延长审批
办事对象企业
办事分类土地房产
实施机关义乌市建设局
设定依据1、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文。
申请条件1、申请报告;
2、拆迁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无
办理地点365便民中心建设局窗口
受理科室365便民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570088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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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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