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商品房纠纷 >> 商品房预售 >> 正文

商品房预售登记程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57:50

一、提交要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支付凭证;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商品房预售面积预测报告书》;

5、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6、商品房的结构、户型、装修标准;

7、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8、预售商品房价格、付款方式和预售商品房款专用帐户。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支付凭证;

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预售的房屋属多层的,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属高层的已建房屋面积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1/3以上;

5、商品房预售方案;

6、物业管理方案(必须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7、《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

8、资金监管协议;

9、拟预售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的;

10、涉及房屋拆迁的,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饿;

11、进行小区建设的,预售人可以分期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