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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办理房屋析产?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0:46

  共有房屋析产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为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资料,正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才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当夫妻离婚或者家庭成员分家独立时,势必就要对该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分配。然而房屋有拆不得,因此在对房屋分割问题上就遇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到底该房屋应当归谁?能否继续共用?没有得到房屋这又该得到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法律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给了较好的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当然实践中还有其他更为灵活的方式。

  离婚了,房子怎样析产?

  陈先生夫妇近日办理了离婚,并就其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儿子的抚养权以及他们的房子由陈太太拥有。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陈先生的姓名,那么他们是否要办理转名手续呢?具体的操作又是怎样的呢?

  问:什么是离婚析产登记?

  答: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问: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什么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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