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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6:38

  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

  2.印花税:1‰×原总价.

  3.营业税:5.4%×原总价(昌平区) 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

  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 ×10%, 注:享受金额是指买方审批表面积×4000元.如结果出现负数则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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