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案例 >> 房产案例 >> 正文

亲兄妹为公房承租权对簿公堂 房价凶猛贵过亲情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42:09

 “这套房子拿给我住,也是去世的妈妈的意思,因为妈妈看我可怜。

 “这套房子拿给我住,也是去世的妈妈的意思,因为妈妈看我可怜。”被亲妹妹告上法庭,要他从母亲承租的公房中搬出去,58岁的张华满脸落寞。

坐在张华对面的张珍,对这套房子居住权的归属却另有说法。她告诉法官,父亲和母亲在他们还未成年时就已离婚,她跟着母亲生活,哥哥则跟着父亲生活。1990年,母亲取得了这套公房的承租权,之后,她一直和母亲在该房屋居住。直到去年母亲去世,哥哥趁着她给母亲办丧事的时候,强行搬进了这套房屋。所以,她要求法院判决哥哥尽快搬走。

“她和老公现在在南桥寺有套四室两厅的房子,而我则无处居住。”张华告诉法官,因为女儿高考前出了车祸,他不得不举债为女儿治疗。因为债务问题,妻子和他离婚,没有正当收入的他,现在只能靠低保生活。“我只要住在这里,如果房子以后拆迁,得多少钱,我都愿将它作为母亲的遗产,由四兄妹共同分配。”张华在庭上表态。

认为自己才是母亲这套公房居住权拥有者的张珍,当然不同意哥哥的建议,于是,双方又开始唇枪舌剑起来。

为了一套公房的居住权,一对亲兄妹对簿公堂。虽然房价涨势凶猛,但是房子再贵,能贵得过亲情吗?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