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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才知房子要多交8万税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36:10

  因为这个事情,市民姜先生不但婚房没买成,女朋友也要闹分手了。他在买房前,某地产中介公司经纪人承诺只需要交契税和个税,没想签完合同后,他核查才发现,不但要交土地出让金还要交营业税,多出的税费近8万元,是之前的三倍多。

  中介“保证房子没问题”

  事情还得从3月24日说起,姜先生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后,那天终于看中了位于广州荔湾区芳村大道沙洲街的一套房子。为尽快定下婚房,姜先生当天再次带着女友看房了解详情。

  姜先生回忆称,当时接待他的是某公司桥东分行的经纪人林某、邓某两人。“他们一直强调这个物业是某的独家代理,保证房子不存在任何问题,而且房产证满了5年,除了个税和契税外,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等其他费用。”

  “我和女友都觉得挺划算的,但是想商量下再买。”姜先生说,就在这个时候中介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急冲冲地说已经有人看中了房子,愿意出125万元的价格,要求姜先生尽快下定金抢下来。

  转让房未交土地出让金

  姜先生和女友随后赶到某桥东店再次与中介商谈,并见到了一位自称梁某的人。其自称是业主亲戚,因为原业主年纪比较大所以委托她来办理卖房的事。姜先生说,梁某当时告知他已经和一位客户准备签合同,谈的价格是125万元。

  “她急着要走,说是去签合同,我就有点慌。”姜先生说,在林某、邓某的劝说下,梁某愿意将房子以120.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中介费用2.2万元,定金5万元。

  “回来后我越想越不对劲,觉得那天就跟演戏一样。”姜先生称,他第二天就找了个做中介的朋友咨询,这才发现原来房产证后面写着“未办有偿使用手续”。

  “这样的房子因为没有补交土地出让金,并不能交易。”姜先生说,他朋友告知他可能买到了中介用于炒楼的房子。

  要求退还5万定金被拒

  3月26日,姜先生赶到某公司协商,询问房子是否需要补交地价,中介不置可否,姜先生认为,中介在交易前有告知房屋所有情况的义务,他当时就提出要求退还定金,但被拒绝。

  事情陷入僵局。4月12日,姜先生再次与中介协商,对方表示关于补交地价的事原业主也不清楚,中介公司存在失误,但是对于如何解决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他就说,如果我不买这个房就去法院告我,要求支付10%的违约金。”

  在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咨询时,姜先生得知这个房子并没有满五年,所以还会产生5.6%的营业税。姜先生说到,他发现当初自称是业主亲戚的梁某其实就是某公司的员工,“我现在才知道,我是完全中了他们的圈套”。

  新快报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梁某电话号码,发现网上有多个有关某公司的招聘信息,联系人写的是“梁小姐”,号码与梁某的一致。

  中介公司

  工作有疏忽但不能终止合同

  6月5日下午,据了解,该公司人事部姚小姐表示,因为涉案物业是业主继承交换所得,所以业主代理人梁某一直以为该物业是证够5年,且已经补交地价,所以该公司才声称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与补交地价。

  “梁某是不是你们的人?”对于姜先生的疑问,姚小姐表示,梁某之前确实是某公司花蕾分行的秘书,但是在2月15日已经辞职。

  “我们承认工作有疏忽的地方,但是我们也愿意尽力解决这个问题。”姚小姐表示,某公司随后找业主代理人(梁某)协商。“代理人愿意承担多出来的那些税费,但是我们不同意终止合同。”

  “他们看起来就是一起的,谁知道还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对此,姜先生表示他现在已经不相信某公司。

  房管部门介入调查

  姚小姐出示了一份知会函,称姜先生若逾期不支付中介费用,将追究姜先生的法律责任。新快报记者电话联系梁某,对方称其与原业主并非亲戚关系,对方只是其母亲的一个好友。其曾经在某公司工作但早已离职。梁某认为,姜先生逾期不履行合同给她造成了损失,她也将追究。

  目前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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