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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渔民建议“以工代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29:45

  导言:近日,关于对滇池实行全面封湖禁渔的听证会在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举行。昆明市滇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计划将滇池封湖禁渔期延长至2012年7月31日,在封湖禁渔期内,管理部门每年将向滇池投放价值80万元的食藻鱼苗。在听证会上有渔民建议,政府在对渔民进行补偿的过程中,能不能通过以工代偿的形式,将滇池周围的渔民也纳入治理滇池的系统工程中来。

  将放养食藻鱼类

  滇池渔业行政执法管理处副处长王勇介绍,在全面封湖禁渔后,滇管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每年投放价值80万元的鱼苗,其中,每年计划投放鲢鱼、鳙鱼鱼苗40吨,鲫鱼鱼苗1000万尾。计划投放的鱼苗主要是以藻类为食的滤食性鱼类,在实行封湖禁渔后,鱼类便可在水域内自然摄食藻类饵料,通过食物链手段,将有效地解决滇池的富营养化问题。

  昆明市水产科学研究站站长彭军说,以投放的鲤鱼为例,每投放1公斤白鲤鱼,将消耗分解50公斤的蓝藻,加上两年的封湖禁渔期,这样的滤食性鱼类将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增值,其意义也不仅仅是局限于两年后渔业的经济价值了。不过彭军也表示,由于虾类等一年生鱼类的存在,如不对虾类进行定期捕捞,其代谢残留的尸体将对水域造成二次污染,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监控捕捞。

  会进行相应补偿

  而在听证会上,代表们最关心的还是全面封湖禁渔后的渔民补偿问题。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的侍向东认为,应该针对渔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而在禁渔期对于偷捕现象也应该有相关的处罚制度,只有制定规范的标准,才能尽量避免实施全面封湖禁渔后的纠纷。

  对此,滇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封湖禁渔期的延长,对持有准入证的渔民来说短期内会减少一些收入,但封湖禁渔结束后,他们仍然可以继续凭证入湖捕捞,而且收入肯定要比现在多,同时,考虑到渔民的一些实际困难,管理部门也会根据渔民的实际,对持证渔民进行相应的补偿。在听证会上,晋宁县新街镇渔民郑坤明建议,政府在对渔民进行补偿的同时,能不能将渔民纳入整个滇池治理系统工程中,实行以工代偿,这样不仅可以解决部分渔民经济来源问题,还可以让渔民自身参与到滇池治理中来,增强渔民对滇池水域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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