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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广告可视为要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1:06

在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广告可视为要约?

商品房广告及其相关资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楼盘、吸引购房人的主要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售楼广告的内容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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