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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的保修责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47:17
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交付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如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商品房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二年
保修期从该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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