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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54:54
甲方(出卖人)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乙方(买受人) ;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联系电话 ;
丙方(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
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认购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武开管预售[200 ] 号。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愿意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订金。
2、乙方应于本认购书签订后 日内(即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到
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
(1)本认购书;
(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
(3) ;
(4) 。
3、订金退还与不退还的约定。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抵作购房价款;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甲方应双倍返还买受人已付订金;如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前来协商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文未能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将订金退还乙方,甲方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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