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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报资料:
1、行政事务审批申请表(原件)
2、预售申请报告: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申领预售房屋的地址、小区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幢数、面积、预售房门牌编号、工程进度、申请预售理由等)
3、商品房预售申请表
4、预售方案:(包括开发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销售价格情况;销售方式;销售制度和公司承诺等内容)(见样式)
5、销售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3人以上)和商品房上市销售申请暨承诺书、价格申报表
6、上海市网上房地产合同入网资质申请收件收据(原件)、商品房预售情况表
7、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8、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权证(全套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套复印件)(非商品住宅需提供商品房建设计划批文)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套复印件)
11、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和工程进度计划
12、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水、电、煤(燃)气、消防、民防、排污、环保、通讯(信)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项目已纳入《住宅建设施工计划》的证明和《上海市住宅建设配套费专用收据》,7层以下项目还须提交已纳入《住宅建设竣工配套计划项目表》的证明
13、松江公安局《编订门弄号牌通知单》及地名使用批准书
14、与本市注册银行签订的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和监管证明(附帐号)
15、具备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和《工程进度现场签证报告》
16、预售房屋小区总平面图(经规划部门盖章认可)和分层平面图以及门牌号与施工号相对应的小区平面图
17、分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须提供已核发的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8、物业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中标证明、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及业委会用房配置资料、区房地部门开具的物业管理《工作联系单》、《确认单》
19、上海市内销商品房价格构成表
20、外资企业还须提交外经委的《企业批准证书》
21、动迁房项目须提供:专项报告、有关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项目立项批件、房地部门有关批件
22、区房地局根据预售要求现场踏勘工程进度和现状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机构:
文诚路69号
企业服务中心32号窗口
受理电话:6773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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