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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的相关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流转土地概况
1、位置:
2、面积:
3、等级:
二、流转土地用途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流转土地,乙方用于 。
三、土地流转期限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共计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价款及支付
1、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
2、乙方每年的 月 日前按照 元/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费用,共计 元。
3、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 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独立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本合同;
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流转土地上独立生产经营;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6、乙方不得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7、乙方对流转的耕地要妥善、合理使用和保护,否则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承担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 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不予经济补偿:
① 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 使土地荒芜超过两年的;
③ 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
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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