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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三举措”加强保护基本农田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7:01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市、县、乡、村、组、户层层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二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部、省专项工作部署,抓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指导,要求各地倒排工期,采用统一基础数据,统一建库标准,统一标准软件加快修改完善数据库,与县级国土部门及其承建队伍共同作业,已完成了外业调查、上图入库等基础工作,11个县级数据库成果己基本建成,初步划定基本农田20.03万公顷,经市级初审合格,已按时上报省厅审查。

  三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执行部、省土地整理政策、规范,督导各地明确目标责任,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各项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到让当地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土地整理成果。全年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2.6万亩,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0.92万亩,确保了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提升了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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