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费 >> 正文

哪些公用面积不应取物业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54:27

哪些公用面积不应取物业费

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不计取物业管理费。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楼外用作公共休息的设施或架空层。以及凡是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经营性用房的会所、储蓄所、娱乐会所等,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也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