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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被指停水掐电强换热水表
本报讯(记者张淑玲)最近,宣武区荣丰2008小区不少业主指物业恶意停水掐电,以讨取物业费、更换热水表并令业主补交热水费。前晚,一业主家的外置热水管被物业卸掉,业主与物业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随后该业主家的电表箱锁具及电表火线均被人剪断。昨天,又有部分业主家中热水被停、电线被掐。
业主丁女士反映,最近,物业通知自己要配合物业更换热水表,并补缴所欠热水费。丁女士认为自家使用的是预付费热水卡,也不想更换热水表,便拒绝了物业的要求。前晚,3名物业人员用铁钳卸掉了通向丁家的热水管,丁女士称自家并未欠缴热水费,要求物业接通热水管后再离开。双方因此发生争吵,丁女士的父亲与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随后,丁女士家门口电表箱锁具及电表火线被剪,导致家中长时间停电。
据介绍,该小区是24小时热水到户,业主一直是预付费向物业购买热水充值入热水表。昨天上午,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一成员称,当日上午,该小区先后又有两户业主被停水断电,“最近,很多业主给我们电话,称物业以换表为名索要额外热水费,有意见就断水掐电。”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回应此事称,物业所收热水费与支付的金额缺口有数百万元,估计有业主利用预付费热水卡或热水表做了手脚,所以物业才统一将预付费热水表更换为抄字水表,并根据业主购水记录,追缴所欠水费。采用断水措施,是物业不得已采用的方法,而对于电表火线被剪一事,该负责人称自己不太清楚,业主可以报警请警方处理。
■律师说法
若疑有猫腻应提出证据
鉴于业主使用的是先付款再使用热水的预付卡热水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不应再因收费问题而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如认为业主偷窃热水,需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如果是热水表有问题,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厂家进行修理、更换,不能采用卸水管、掐电等不当方式,强迫业主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使用上述不当方式,建议被侵权业主报警或诉讼解决。
本报律师团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
来源:转自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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