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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38:34

房屋转租

  找法网网友咨询:

  店铺本来是某个政府部门的,现在的使用者租赁以后效益不好,想转租给别人。我转租需要他提供哪些方面的材料?我应该注意什么?我和政府部门需要接触和办手续吗?

  天津和平区李东升律师回复:

  房屋租赁是产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的租赁所达成的协议,你要承租的店铺本来是某个政府部门的,原来的使用者租赁想转租给别人,必须要征得政府部门的同意,你不需要他提供哪些方面的材料,你应当与政府部门直接接触,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知识拓展:

  不得转租的情形:

  一是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是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房屋转租要注意的问题: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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