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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以租房名义领公积金八成是骗提
在杭州某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先生,最近频频向亲戚朋友咨询:应该怎样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等情况下才能合法提取名下的公积金。王先生一没贷款,二没租房,公积金就一直只能窝在自己的账号里,动弹不得。
最近,王先生在媒体上发现一则“公积金提取咨询”的广告,对方称可以想方法帮他把公积金提出来。欣喜之余,王先生又心生疑惑:这么做是否合法?是否真的可以蒙混过关?犹豫之下他给早报打来电话。
对此,浙江省直公积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骗提公积金的现象近来有所增多,它们一般采取伪造合同、公章、证件等方式,但一般来说,它们都难逃管理部门的“火眼金睛”。
填份申请就可提 佣金为总额10%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拨通了广告中“13093******”的咨询电话。一个男子接了电话。当记者开门见山地表示想要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时,他马上问:“你想取多少?”
记者表示,最好能全部取出来,账户里大概有10多万。他一听很有兴趣,问公积金是省里还是市里的。记者答:自己是省里的,但爱人是杭州市的。他表示,省里卡得比较严,最多只能取3万元;但杭州市的最多可以取10万元。期间,他还询问了记者供职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因为单位性质不一样,也会影响到具体的提取额度。
“我去公积金中心咨询过,他们说我除非买房什么的,否则不能提取,那你们又是怎么提取的呢?”面对这个疑问,该男子表示:只要到他那里或公积金中心拿一份“公积金申请表格”,到单位里盖个章就行了。“这是很简单的事情,毕竟公积金是你自己的么”,他说,余下的事情交给他就可以搞定,而且整个过程只要两天。
随后记者重申,自己没有贷款也没有租房,这样提取会不会是违法行为?该男子反复强调:“肯定是合法的,我做这一行都好几年了。”
最后,他谈到了费用——为总提取额的10%,“在没提取出来之前,我们分文不取”。
刻意虚报月租金 租房骗提最猖狂
据了解,目前公积金骗提行为中,最多的就是以租房的名义。自放开租房支取公积金以来,笔数逐月上升,从最初的每月几笔,发展到现在的每天10笔左右,每个月300余笔,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不真实的租房行为,这个比例占到了以租房名义申领公积金总人数的8成以上。
这种骗提主要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租赁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假的,通过伪造相关证件来支取:二是有部分中介公司参与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中介公司利用在正常房产交易过程中取得的客户信息(包括身份证、房产证等),把这些资料提供给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客户,然后利用税务机关的工作漏洞骗提。因为按杭州市税务局的规定,一定要凭产权证原件才能开具租房发票,但实际上各街道工作站开发票的随意性是很大的,客户只要交税,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就能开发票。
此外,客户利用政策漏洞,在亲戚、朋友、同事之间,互相提供产权证,绕个圈子,就可以把大家的公积金都用租房支取的形式提取出来。
还有一种情况是租金虚高,高到让人咋舌。省直公积金中心就曾遇到过杭州市拱墅区一套建筑面积仅为63平方米的住房,为骗提公积金,谎称月租金达9000元;机场路一套30平方米的小户型,月租金达到了4000元……这些让人一眼就能识出猫腻的高租金,始作俑者只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把公积金提出来另做他用。
主管部门重监管 伪造证件难过关
提取个人公积金,真的只要填一份申请表就可以轻松搞定?伪造高租金、假冒一份租房合同就轻而易举把公积金提出来?“不可能如此简单地蒙混过关!”对此,省直公积金有关负责人斩钉截铁地回答。
他说,公积金提取,只能由个人或所在单位来进行,像上述男子这样的第三方机构,是不可能取得出来的。他们在其间所起的作用,往往是通过伪造购房或租房合同、缴税发票、印章等方式,希望能够帮助客户逃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火眼金睛”,从中收取不菲的酬金。
但这种方式成功的概率并不高。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4-5月份,曾连续发生3起伪造购房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发票骗提公积金的案件,由于该中心工作人员警惕性较高,都被当场识破。他说,针对可能发生的骗提情况,中心会与税务局稽查大队、房管局等职能部门保持联网,查询发票的真伪、产权证真伪等等,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上门核实等,所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是很难得逞的。
专项用于住房支出 公积金不能任意提
很多人可能觉得疑惑,为什么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却提不出来,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省直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解释说,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互助储金。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年内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一年以上不提取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且免交个人所得税,缴存人不会承担利息上的损失。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缴存分为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加重了财政负担,增加企业和单位的成本;而个人缴存部分则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少了国家税收)强制性地来为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既然国家为职工的利益做出了这种让利行为,也相应地要求职工暂时让渡住房公积金的自由使用权。因此,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超出这些规定的都属于违规支取行为;所以,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由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应当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
骗提至少罚款5% 中介骗提吊销资格
那么,违规套取公积金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有关规定,职工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5%—10%的罚款。职工若违反规定,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并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那些制作虚假证件的公司,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一旦发现公积金骗提行为,省直公积金中心会首先向骗提者所属单位通报,并缴回其支取额,将其行为记入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构成违法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就取消其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的资格。
●新闻助读
哪种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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