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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超过月收入15% 可申请用公积金租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3:53

  近日,从全国“两会”上传来消息: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修改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提案。针对提案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房租超月收入15%可提公积金补贴

  提案中提到:为了让更多中低收入 职工从公积金制度中受益,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应进一步拓宽。因此,建议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外,在装修、维修、租赁自住住房时,也应该允许使用公积金。

  参与此次集体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庄威说,如果公积金也可以用来租房,那么将在一定程度为低收入人群切实解决住房的困扰。

  昨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当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时,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计财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住住房房租在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内的为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15%的,可申请提取使用公积金,作为补贴。提取公积金时,个人持西安市房管局制式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缴纳租金发票、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用于租房的公积金按年提取。比如家庭年收入3万元,15%就是4500元,房租超过4500元的部分,才能提取公积金补贴;例如房租是6000元/年,一年可提1500元的公积金。

  这位工作人员说,用公积金租房,只限租住宅自住,不涉及商铺经营活动。因为数额比较小,所以没有引起市民的重视,目前很少有人用公积金租房。

  公积金中心信贷管理处副处长刘昱告诉记者,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刘昱解释说,大修、建造、翻建需要提供土地、规划及房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对公积金能不能用于装修房子,公积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侯西安解释说,按照国务院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装修不在提取和贷款范围之内,因此,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廉租房建设

  提案中提到:为了维护公积金缴存人合法财产权属,建议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三条修改为“职工个人缴存的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 金增值收益有三个用途: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侯西安说,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去年年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2006年度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余额1290万元上缴西安市财政局,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去年,西安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6.94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4.73亿元,存贷比仅为31%。对于一些人提出的西安公积金放款太严,使用率过低的问题,刘昱解释说,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住房困难和改善住房条件,因此对放贷房产项目审查非常严格,只有土地证、规划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等“五证”齐全了,才会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刘昱告诉记者,公积金存贷比全国平均水平控制在40%-50%比较合理。目前,西安的数据的确有点低,除了继续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之外,还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理财意识。

  据了解,商业银行往往利用自身先天优势,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与房地产开发贷款捆绑在一起,而公积金个贷业务又是委托各商业银行办理的,这样客观上造成购房者对公积金个贷了解不深,影响了他们利用公积金个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刘昱说,贷款利率的差异,让购房者越来越认识到公积金的重要性。今年各大商业银行也在压缩按揭贷款放贷比例,这些都会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公积金贷款项目审查严格,主要是对购房者的保护,也是对广大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负责。

  ■公积金缴存将覆盖进城务工人员

  提案中提到: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应当进一步扩大,将更多的城镇居民纳入这项住房消费保障体系。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有关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的相关缴存规定。

  2007年3月1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据记者了解,目前这项规定并未实施。

  侯西安说,《条例》实施后,公积金中心立即起草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西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上报市政府。今年1月3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配套办法,应该很快可以下发执行。

  公积金中心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处长康明告诉记者,配套办法是对《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补充,突出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分别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贷发放等业务进行具体规范,使其更具操作性。三个配套办法公布实施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进城务工人员只要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单位可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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