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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应由业主说了算
《在自己“地盘”上停车还要收费?》一文见报后,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半个月前他所居住的小区也曾出现过业主用私家车“封堵”小区入口事件。
张先生说,他们小区物业为有车的业主办理了通行证,凡是贴有此通行证的车辆均可免费进入小区,否则就禁止入内,但个别业主就是拒不办理通行证。当小区保安禁止一辆未办理通行证的私家车进入小区时,该业主就一直将车停在小区入口处,导致其他业主的车辆无法进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多数业主希望小区物业能规范管理小区停车。因为小区内私家车越来越多,如不规范管理,乱停乱放的车辆不仅影响居民通行,一旦有紧急事件,119、120等车辆也无法顺利进入小区。但业主们认为,物业如何管理小区停车,应由小区业主共同决定,不能像海源丽舍小区物业那样,自行出台一个停车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再要求业主们来遵守。宜家花园小区一位业主向记者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而目前许多小区物业以管理者的姿态出现,显然是“没找准自己的位置”,双方的冲突就在所难免了。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朱海涛认同这位业主的看法。他说,根据建设部2003年出台的《业主大会规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应该由业主大会来制订和修改。因此,如何管理小区停车,也应该由业主大会来决定。小区物业如不经过业主同意,就自行制订停车管理规定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市祥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根据《威海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的共用部位设置停车场地并收取停车费的,要经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同意。在如何管理小区停车这个问题上,业主才是主体,小区物业应遵从业主们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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