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小区物权 >> 小区相邻关系 >> 正文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协商未果对簿公堂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5:40


  2008年7月20日,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谢女士发现家中卫生间墙壁漏水,之后漏水一直持续不停。后来谢女士发现,漏水系楼上住户家中温泉管水龙头未关所致。近日,谢女士将楼上住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卫生间铝扣板顶子损坏等损失费共1400多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谢女士称,其住楼房一层,2008年7月20日,她发现家中卫生间墙壁漏水,开始时她误认为墙壁上的水是洗澡时产生的蒸气。7月26日她才发现水是从自家正上方的二层屋内漏下。当时二楼房屋业主不在家,谢女士马上与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物业公司多次通知该业主,谢女士自己也打电话与业主沟通,但该业主根本不予理睬。后谢女士与物业公司负责人一起到楼上住户家中的卫生间查看,发现温泉管水龙头没有关,卫生间内积水很深,积水从地板渗入楼下谢女士家的卫生间内,造成谢女士家卫生间房顶漏水,灰顶脱落,浴霸电机短路损坏。但是楼上住户一直未对问题予以解决,2009年3月20日,楼上住户开始装修房屋,造成谢女士家厨房也开始漏水。谢女士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该住户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00多元。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当中。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