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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49:01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叫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从本质上看,“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是所有业主的有限授权代理人”。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能?

  有关规定中说,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有:1、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3、听取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4、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组织召开产权人大会或产权人代表大会;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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