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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引纠纷 业主签合同须谨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23 02:12:16
李女士与某装潢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装修合同,打九折后总价为4.7万元。当第一阶段工程结束时,双方发生了争议,装潢被迫停工。焦急的李女士到市消保委家装办请求帮助。
经了解,李女士在装修开始提出有些材料由自行采购,并从预算中扣除,结算时她要按打折前的合同原价扣除,而装潢公司认为应按打折后的价格扣除,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市消保委家装办为此向李女士解释:预算总价打折后,相应的每一个项目其实都是打了折,在变更扣除后也应当按照打折后的价格计算。家装办还建议李女士自己列一份项目清单,把每一项打折后的价格都列出来,这样在计算减少项目时就一目了然了。经耐心解释,双方达成谅解,使得中断的装潢工程得以继续下去。
置业提醒
市消保委家装办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庭装潢中,市场上有不少装潢公司往往采取打折方法来吸引消费者,但在装修过程中,若遇有变更项目后,双方往往因计算方法问题而引发纠纷。
这些纠纷一般有两种情况造成:一是消费者自己误解,二是装潢公司故意混水摸鱼。所以,建议消费者应要求装潢公司重新按照打折后的价格编制预算,在增加项目时也要预先写明具体增加的费用,在每一期工程结束时根据双方约定来计算,这样可大大避免装潢过程中纠纷的发生。
来源:房地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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