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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资质标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55:22

参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根据我省实际,决定设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其资质标准为:
1、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万元以上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工种齐备的技术工人(泥工、木工、油漆工、管工、电工等),其中从事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一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企业净资产25万元以上(以有资格的会计师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为准)。
4、企业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20万元以上。

工程承包范围: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可承担本市单位工程造价40万元以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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