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且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具有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 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能够提供认定的房产抵押或住房公积 金质押担保方式;能够提供一年内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合同(协议)及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收据(契税发票)。
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 30 万元;夫妻一方缴 存的,最高可贷 20 万元。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 90 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中低收 入职工家庭,贷款比例为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 75%;对于购买二手自住 住房的,贷款比例为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 6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 20 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5 年以下(含 5 年)为 3.33%,5 年以上为 3.87%。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利率 调整而调整。
贷款资料:
购新房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贷款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各 2 份;
3.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 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5.购房合同原件(必须有房产管理部门的合同备案章);
6.房地产公司出 具的正规介绍信(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7.抵押房产证原件 及复印件 2 份;
8.抵押房产证人的户口、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9.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二、手房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1.贷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贷款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各 2 份;
3.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 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5.过户 后的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6.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7.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贷款程序:
贷款申请人凭一年内的新购房屋合同(必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 门备案) 或二手房买卖协议原件、 30%以上的首期付款收据或契税发票原件、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抵押房产证原件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贷 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并提供相关资料交由住 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通知贷款人领取委托贷款通知 单,去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事项。
贷款资金:购买新房申请贷款的,所贷资金必须打入其所购房地产开发公 司账户,严禁将贷款资金打入个人账户。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可以将 所贷资金打入个人账户。
还款事项:贷款人从贷款之月的次月起必须逐月开始还款,并且每月必须 在贷款日的前一天将还款资金打入还款存折,银行将在贷款日的对应日按 时代扣。对于不按时还款、迟还或不还款的,银行都将记 1 次不良信用记 录。
- 上一篇文章: 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