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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
9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主任李世亮就《土地管理法》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政府实施土地管理、进行土地利用和保护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法律依据。近年来,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市政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带头维护法律权威,特别是严格执行包括《土地管理法》在内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好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地学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国家审计署近期对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覆盖到县的全国首次土地审计工作开展,进一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坚决确保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有机统一。当前,要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科学规划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刚性规定,在有效利用土地的同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用途利用土地,特别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三要严格依法出让土地。要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征用、“招拍挂”等具体管理办法和审批管理程序,坚持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做到统一管理、依法决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志宏,副市长傅勇林、谢瑞武、苟正礼、田蓉、左正、刘守成,市政府资政杨伟、黄平,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门生出席会议。
成都警备区司令员张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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