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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拆迁补偿款 儿子突然回来占房要钱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6:22:50

  “为什么我可以为了儿子付出,她就不能为我着想一点?”

  在同安弄的家中,记者见到了正在做饭的刘三,他在墙面上写了不准拆迁办工作人员封房的警示语,并表示自己将抗争到底,争取到属于儿子和自己的利益。

  “我结婚生子都是在这个房子里,凭什么我没有补偿款?”他称,自己和儿子从出生到现在,户口都和母亲放在一起。结婚后,一开始也是和妻子住在同安弄的老房里。随着儿子的出生,一家三口都挤在同一间房子,很拥挤也不方便,于是他们商量着想搬出去。当时妻子的单位有分房,拿到房子后,他们一家三口就搬过去了。

  14年前,两人协议离婚,他在福州又没了房子,只好租房子住。刘先生称,自己这么做都是为了儿子,即便现在正在拆迁的房子周边环境很差,但自己还是坚持,就是为了能为儿子索取一点利益。“为什么我可以为了儿子付出,她就不能为我着想一点?”

  对于老人提出的没有负起赡养责任,他以儿子经常都会拿钱给奶奶的理由予以否认。

  他告诉东南快报记者,母亲只负责生他,并没有养他,从小对他的照顾就不够。

  在他看来,自己从9岁就开始帮家里干活挣钱养家;结婚的时候,母亲也没有出钱,自己儿子出生后,母亲也是不管不顾。这些都是母亲没有对自己尽到抚养义务的表现。而原来的祖宅,被母亲变卖了之后就给了姐姐一家,现在听闻房产证也做成外甥的名字,他对此很不满意。

  拆迁办:补偿对象以租折的名字为准

  当地征迁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征迁工作的补偿对象,通常是以租折为准,上面写的是谁的名字,补偿对象便是谁,和户口所在地并没有关系。

  记者了解到,租折上的名字,在王真爱人去世后,便只有她一人之名。因此按照相关标准,只有老人才能得到补偿,至于刘三是否能够获得,则属于内部财产分割问题。然而,现在由于房子里住了人,征迁工作也不能顺利展开。

  相关工作人员称,征迁指挥部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驱赶,只能由老人通过法院,将儿子赶出来后,才能顺利封房拿到补偿款。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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