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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签订购房合同
异地买房,在研究了政策、项目和开发企业,分析了风险,决定出手时,签订合同也是非常重要一环。在签合同一定要把合同条款完全弄清楚,自己对有关术语不懂就请亲戚或至亲的懂行的朋友一同研究,或者请律师把关。如果对条款不懂就签字,万一发生纠纷,结果只有一个:任开发商宰割,自己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签合同后,自己的一份合同绝对要自己保管,无论开发商有任何理由也要坚持,这是一条“红线”。备案可以自已去,或与开发商一同去。
案例:
上海人老李,2005年在网上看到地处山东威海的一个叫“国际海景城”的楼盘,被开发商的网站上的迷人的海景吸引,买了一套海景的酒店公寓,房价30多万,均价7000多元/?。酒店式公寓共2栋楼,1-3楼是海鲜餐厅,网站上和模型上做了都园弧型的流线造型,餐厅顶部还有空中花园。交房日期是2005年底,物业费是每平方2.8元,开发商答应可以委托经营,物业公司抽10%管理费。
老李买房经验少,签合同当天,本该拿走一份属于自已的合同,但开发商称合同要去房管局备案,所以要就留在了开发商处。谁成想威海鸿建房地产有限公司这个缺德的开发商将合同偷偷涂抹更改。
到了2005年底交房的日期,开发商一纸通知就把交房日期推迟了,说是当年威海有大雪影响了工期。推到2006年5月交房时,物业费又从2.8元/?提到3.8元/?。委托经营时,物业公司抽取比例从10%提到15%。更为严重的是交房一年多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理由是威海市没有进行综合验收,所以办不了房产证。办房产证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但老李休想拿到迟延办产证的违约金,因为合同被开发商偷改过了。
买国际海景城的大多是外地人,本人极少去实地查看,都是梦想退休后去度假,老李也极少去。当有一天老李到了威海却发现,园弧型的餐厅变成了一般的方型,餐厅上的空中花园根本没建,只有灰乎乎的水泥楼板,自已的海景房看到海很少,抬头就看到水泥房顶。委托经营的收益很低,但自己的房子却被糟踏的不成样子了。
买房需谨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亦不能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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