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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契约能否变更购房人 专家:满足条件可办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8:42

  

近来,南京市房产部门接连接到很多市民的咨询:购买商品房期房且在房子还没有交付的情况下,能不能在契约上增减或变更姓名?

对此,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表示,根据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已办理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这条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炒房行为的发生。但是,确实是在直系亲属之间更名,或者同一户籍成员之间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买卖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报房产登记部门审批后才可以更名。其中: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及配偶,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同户籍成员指在同一个户口簿内的亲属成员,但申请增减或更名的成员,其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首次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时间之前。满足以上条件购房者都可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增减或变更姓名。(BJF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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