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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如何选择住房贷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1:48
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和按期还款额是根据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所确定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计算得出的,那么个人应如何根据自己家庭情况作出对上述要素的选择呢?
根据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在1年以内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个人一般选择申请1年以上较长期的住房贷款,可以实现提前使用、分期偿还的消费方式。
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以银行与房产商合作的方式居多,对贷款金额和期限的选择首先应不超过房产商与银行贷款合作协议所约定的最高贷款金款和最长期限为限,又因各商业银行贷款最高限额有所不同,所以一般情况下在选择购买住房的同时也选择了贷款银行、最高借款金额和最长借款期限。
目前本市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开办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凡属正常交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有利率较低的优点,应作为贷款时首选但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1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要贷足公积金可根据借款人月交公积金测算,即: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公积金年可贷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公积金年可贷额度最终应以公积金贷款查询结果为准。
住房贷款期限的选择一方面确定了还款的期限,另一方面因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贷款期限的选择也就是贷款利率的选择,所以贷款期限过长,还款的利息负担就会随之增加。
对贷款额度和期限的选择,最后还应测算月还款额,月还款以不超过家庭收入的40%-50%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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