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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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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底,我就要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了,父母决定送给我们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为此,两位老人到处去看楼盘,比较价格和质量。看着他们那么劳累,我们真是于心不忍。邻居王某听说此事后,说他妹妹现有一处新房要出售,问我们有没有购买的意向,并一再声称价格绝对便宜。我们听后非常高兴,这样既可以省钱又可以省去父母终日的劳累,真是一举两得。
接下来的事情非常顺利,我们同父母看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付全部房款。有了邻居王某出面,在价格上,他妹妹果然让价很多,王某还建议我们不要去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说这样还可以省下一大笔税款。但是我还是略懂点法律知识,知道房产证的重要性,于购房次日便和男友到房管机关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让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购买的这套房屋竟属于违章建筑,根本就没办法办理登记手续。
请问:违章建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专线解答
林女士,可以明确告诉您的是,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您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制拆除或者予以没收;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可见,违章建筑物的产权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作出处理前是不能确定的,当然不允许买卖。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据此,在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经房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之前,您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但是,您的损失还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上述事件中,您并不知道所购买的房屋是违章建筑,自然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而王某的妹妹购买了此房屋,愿以低价转让,而且王某还在极力劝说您不要去房产管理部门办过户手续,这一系列现象表明,其对房屋的违法性可能是知晓的,存在不告诉您实情的故意,具有过错,所以其应该承担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包括全部房款及利息、违约金等。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人对违章建设房屋的性质以及是否可以自由买卖的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的是,在购房时一定要重视房产证的作用。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您就应该先检查一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房产证,再交付房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邻里之间本应相互信任,但是,在做出关于您重大利益的决策时,还是应该以法为先,这样才是更为理智的做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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