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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应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和约法。商和约中出卖房产所有人的一方为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房屋
其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
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
2、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的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如,房价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法。商以上条款应当清楚明白,不可模棱两可
4、产权登记
这是房屋在买卖双方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法。商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若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影响法。商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
5、税费负担
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6、房屋基地使用权
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法。商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法。商此条款可在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7、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者违反合同,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即为违约责任
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瑕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等买方或卖方因为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
8、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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