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房”需要防止六大风险
目前本市“以房养房”者不在少数。所谓“以房养房”,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出租旧房,用所得租金偿付银行贷款来购置新房。二是投资购房,出租还贷。买一套用来自住的新房后,再买一套租价高、升值潜力大的房子专门用来出租,用每个月稳定的租金收入来偿还两套房子的贷款本息。三是将旧房出售或抵押,再买新房。
一般的“以房养房”方式,主要是满足购房筹资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房养房”愈演愈热,开始由单纯的购房筹资行为演变成一种购房投资行为,形成了房地产领域内一个新的投资群体———新房东。但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以房养房”也不例外。采用“以房养房”方式除了每月固定要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物业管理费外,还要承受出租收入不稳定、物业贬值等多种风险。在此提醒“以房养房”者,有必要提防六种风险:
1.房市波动风险。不动产价值的波动性相对股市要小一些,但仍然有波动风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其波动幅度还很大。尤其是在形成高价的房地产“泡末”破裂后或经济危机及经济衰退期则更是如此。
2.供求关系变化的风险。房产的供给量与客户的有效购买量是动态变化的关系。在供应量超过购买量时,房产的价值一般向下运动。
3.公共环境风险。房产价值与其所处的公共环境好坏是联系在一起的。公共环境由于城市发展中的问题而发生不好的变化,或者相对其它地区停滞不前而引起的落后等,都会对房产价值构成风险。
4.人文环境风险。一般来说,一个房产项目的人文环境好坏,与其房产价值成比例增减。同样的房子在人文环境不同地区的价值,往往会有很大差异。如果出现社区人文环境变差、治安不良等情况,那么这样的房产出现贬值是肯定的。
5.房产落后风险。房产发展总是一代接一代向更合理的设计、更新的建筑材料设备、更符合信息时代需求的方向发展。因此,由于房产落后,会造成房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6.按揭还贷风险。如果还贷额占收入或资产比重较大,将来一旦出现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而发生还贷困难,则房子有被银行收走的风险。
从总体上看,目前商品房的空置率还比较高。房地产商手里的空置房越多,“以房养房”的风险就越大。当房地产商的房子卖不出去时,他们在市场上的抛售和压价出租,特别是房地产商一边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一边将房子出租时,小投资者承受的风险就更大。因此提醒“以房养房”的投资者,一定要慎之又慎,避免因盲目投资而遭受损失。(吉兰)
特约编辑:宋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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