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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名称张冠李戴如何是好?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5:41

高老师:
  您好!我装修新居买的是实木地板,经销商说:这种地板叫“紫檀?,价格为270元/m2。地板铺完后,我很满意,该地板经过2年多的考验,我用的也挺满意。但最近同事告诉我,说我买的实木地板不是真正的“紫檀木?,我听完后顿时有一种上当受骗之感。故特写信请教商家这样谎称“紫檀?,算不算欺诈,我有没有必要与商家去评理?
  王祥先生:
  您好!您提的问题,在2002年以前的木地板市场中的确存在。造成此混乱现象的原因如下:
  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国家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国产珍贵材在长江上游、东北地区禁止乱砍滥伐。因此,市场珍贵材欠缺,为此,木材进口商纷纷从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地进口大量珍贵材输入中国。当时木材树种混杂,进口商特别是台湾、广东沿海地区的进口商就自定名字。在自定木材名称时有两种情况:一是有的进口材,在当地国家所定名称,叫起来极不顺口,进口商为了卖时好称谓,就冠其为吉利的名字:如大甘拔豆和甘拔豆称其为金不换,重盾籽木称其为象牙木……玛瑙木等;二是把颜色、花纹相近的改为人们所熟悉的,如红盾籽木称金红檀、蚁木和重蚁木称其为紫檀(我估计您买的是蚁木)、桦木称为樱桃木……等。当时,这种不规范的叫法风靡一时,最后制造商和经销商也不知其真名,也鹦鹉学舌在市场上标出。为整顿市场,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林科院木材研究所专家制定进口材标准,于2002年5月份出台标准并实施。鉴于上述客观存在的市场情况,我的看法是:
  1)虽然蚁木称紫檀(我估计是蚁木)这种定名是不规范,但是作为制造商和经销商也没有具体去检测,符不符合名称,他也是鹦鹉学舌,不是故意扰乱市场,欺骗顾客;
  2)1999年时国家还没有制定标准,也没有依据来整顿市场。因此,若2002年5月份以后,还是继续错误的称谓,这种行为就属于欺骗顾客;
  3)“紫檀?在材种中属于稀有珍贵材,目前市场上很难见到,你仅用200多元买紫檀是不可能的。但您买的蚁木,也属于珍贵材,而且很适合用于地板材,所以您买的还是物有所值的。
  鉴于以上几个理由,我觉得您的地板物有所值,而且又过了两、三年了,就没有必要再追究了,如果此情况是2002年5月以后出现的这种情况,一定要究,而且必须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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