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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宅装修合同》旧版合同废止 请用新版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的一件大事儿,投入高,专业性强,还易造成纠纷,多花“冤枉钱”。本市今年启用的新修订的《天津市住宅装修合同》将给不良装修商家套上“紧箍咒”,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维权。但是从目前来看,新版住宅装修合同使用情况不佳。
昨天记者暗访多家家装公司,看到设计师展示的家装合同都是印有“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的《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旧版合同。工作人员说,新版合同还没有拿到手。而针对新合同增加了“总造价在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的规定,多名正规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知情。
本市家居商会人士指出,本市从去年10月起就开始推行新旧合同的接轨,从今年起旧版合同一律作废。新版合同特别规定,总造价在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这有助于遏制不规范的家装公司用低价手段抢客源,然后再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收费项目。除了对于“收费陷阱”有所遏制外,新版合同还增加了隐蔽工程验收,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调整,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家居商会人士分析指出,由监管部门推行新的示范合同文本将有利于遏制市场使用以往商家自行印制的格式合同。目前市场上出现商家推行不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家装公司总部接到新版合同通知后,对于分支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欠缺;二是部分家装从业人员仍想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拒绝使用增加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新合同示范文本,妄图蒙混过关。而一旦出现司法诉讼,消费者按照商家合同很可能会败诉。本市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人员甚至在市场上发现了表面上印有监管部门正规标志、而内部条款被篡改的假示范文本合同。对官方示范合同文本的推广和检查是执法部门监管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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