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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关注这些人
正值全国水电开发高峰期,各水电施工项目部共同关注的话题—如何管理好项目部的安全工作,重点关注哪些人?本人认为需要关注以下这些人:
一、法制观念淡薄、安全知识缺乏的人。
这类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知道要求企业或雇主提供必要的安全、劳保设施和给予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也不知道在劳动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是自己应尽的责任。他们在生产中容易被伤害,也容易伤害别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四不伤害”的具体体现。
二、要钱不要命的人。
这类人在外协队小包工头群体中较常见。为了使自己的钱包快速地鼓起来,在分承包中不论承担什么工程,不愿在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投入必要的资金。在生产装备上甚至将一些大企业淘汰、报废的设施拿来使用,引发严重的工伤和职业病。
三、粗心的人。
这类人做事顾前不顾后,丢三落四。其气质特征为直率热情、情绪外露,工作中易产生急躁,浮躁情绪。由于某些岗位不符合其个人的气质特征和能力,可能会在这些生产岗位上发生安全事故。
四、疲劳的人。
由于项目生产计划安排劳动时间、劳动组合不妥,项目经理或外协队老板随意延长工人的作业时间;工作性质的繁重性、单调性、长期夜间作业,白天未能充分休息;劳动者体弱多病;未成年人从事重体力劳动等等;由机器噪声、难闻的气味和工作环境种种不适,使人操作时产生厌倦情绪,心烦意乱,注意力分散,自我控制能力降低,这样也会造成生理疲劳,发展到一定程度,酿成工伤事故。
五、烦恼的人。
由于个人生活中发生不悦事件,如家属死亡、离婚、失恋、受到处分、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再如,人的性格内向,缺乏与同事的交流,与周围人的关系紧张,造成感情上痛苦,触发心情的烦躁,导致工作上注意力分散,工作节奏被打乱,当上述情况超过人的承受力,个人难以控制时,就可能在工作中酿成事故。
六、懒惰的人。
这类人工作怕累,平日贪玩,工作中处处求省力省事。自己岗位上安全装置有缺陷,也不肯出点力修补一下,在操作中图省事,图方便。明知自己的行为违章,但总以为工伤事故不会凑巧碰上,抱着这种饶幸心理,冒险操作,我行我素,最后害已害人。
针对上述六类人,采取应对措施是因人而制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前二类人要着重进行法制教育和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对分承包责任要采取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以督促其抓好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对其余四类人,要充分进行调研,弄清原因,采取解释、劝慰、安全教育的心理方法,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认知、认同,消除说服、感染、奖惩等和缓解不安全因素,引导更多的人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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