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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有哪些?
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依据
1.必须遵守《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2.必须依据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合同订立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具体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二)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原则,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合同管理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2.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依法及时处理。
4.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二、分包合同管理
(一)专业分包管理
1.实行分包的工程,应是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部分。
2.分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
(1)依据总承包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确定分包项目划分、分包模式、合同的形式、计价模式及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是编制招标文件的基础。
(2)计算工程量和相应工程量费用
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市场价格,相关定额及计价方法进行工程量及相应工程量费用计算。
(3)确定开、竣工日期
根据项目总工期的需求和工程实施总计划、各项目、各阶段的衔接要求,确定各分包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4)确定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根据对工程技术、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的规定,确定分包项目执行的规范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总承包方对分包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5)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一般施工合同均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三部分,招标文件应对专用条款中的主要内容做出实质性规定,使投标方能够做出正确的响应。
3.应经招投标程序选择合格分包方。
(二)劳务分包管理
1.劳务分包应实施实名制管理。承包方和项目部应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日常工作。
2.项目总包、分包方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明确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须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地方有要求的,要实行持证上岗。
(三)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方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方负责;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向承包方负责;因分包方过失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同变更与评价
(一)合同变更
1.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变更,如工程量增减,质量及特性变更,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施工顺序变化,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变更情况,遵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
3.承包方必须掌握索赔知识,在有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条件下按规定进行索赔;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索赔手续;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工期和费用。
(二)合同评价
当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承包方应进行总结与评价,内容应包括:合同订立情况评价、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合同条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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