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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加层引发的双重责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1:56:31
正文:
房屋加层引发的双重责任
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如果开发商需要变更原有设计的,需要在原建筑物上加层的,首先要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在没有获得审批手续前 ,开发商擅自加层的属于违法行为。
1、房屋一旦出售,开发商加层需要获得已购房业主的同意。
2、有关部门对加层规划的许可及批准不能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经常用规划的变更已经获得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的批准为由,以逃避自己的违约责任,但事实上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比如说金殿苑业主委员会不服虹口区规划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虹口区法院判决撤销这一规划。
3、违法加层既是违法行为又是违约行为。
违法加层的行为具有双重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属于违法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出发,在合同关系中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纠正错误,要求开发商停止违约行为。
本文关键词:房屋加层,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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