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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不验收私宅 两居民无法办理房屋两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3:51
昨日,汉阳居民刘先生向本报长江倾听热线求助,称自己的房子办了两年“两证”未果,希望记者帮忙调查。
刘先生说:“我们是汉阳赫山小区6—1号、6—2号住户,房子是原单位分的,当时没有验收消防设施,去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不对私宅验收,只对娱乐场所和大型楼盘等进行消防验收,通不过验收,就办不了‘两证’。”
记者找到刘先生原单位华汉实业公司留守处,一工作人员称,该公司早已注销,他们只是处理未尽事宜。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2007年市政府出台新规定,凡1998年之前历史遗留未办“两证”的住房,可予以办理。2008年,留守处将两套房屋资料由汉阳区房地局向市房产局作了申报,可一直拖到新消防法出台前也没动静,不料,后来市消防部门又告知按新法不验收私宅,而未能通过消防验收的房屋,按有关规定不能办理房屋“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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