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 >> 离婚房产纠纷 >> 正文

人民法院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8:16

   人民法院对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如何处理?

  1993年6月22日至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根据这个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24日印发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

  离婚后公房使用权纠纷。因离婚发生的公房使用权纠纷,本地区法规有规定或公房出租人同意法院确认公房使用权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一并处理。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