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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孩子名 离婚夫妇各自分得1/3产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8:17

  谢女士和丈夫婚后买了套房,办房产证时,登记了他们和儿子共三个人的名字。现儿子6岁,她和丈夫准备离婚,商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请问这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你们已经将部分产权让渡于小孩,因此,小孩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

  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你和丈夫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小孩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因此,不管孩子归谁抚养,抚养一方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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