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哪些房地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53:10
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只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才受国家法律保护,否则,没有法律效力。可以办理抵押的房地产是: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房屋抵押相关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
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版)
- 上一篇文章: 房屋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资料?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