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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应汲取经适房教训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5:36

  提要:端午小长假前一天,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名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房高调进入公众视线。李铁岗由此认为,公共租赁房已超越保障范畴,与已施行的调控政策构成有机整体,成为制衡房价有效工具。

  作为新生事物,要求公共租赁房施行之初达到完善确属苛求,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各方官员也在不同场合表示,公共租赁房将在不断试点中自我修正与完善,以期实现其最终功能。

  端午小长假前一天,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名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房高调进入公众视线。

  与既有住房保障体系相比,公共租赁房扩大了保障范围,除城市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刚刚毕业的学生等购房“夹心层”被涵盖在内。

  公共租赁房官方亮相始于去年3月,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通过公共租赁房解决无力购买商品房,但又不符合廉租房、经适房申购申请条件“夹心层”的住房难题。这是官方首次对解决夹心层住房难提供解决思路,“夹心层”正式成为政策关注对象。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夹心层”在急需要解决住房难的群体中占相当比例,购房需求被划归刚需之列,公共租赁房是由政府主导,带有保障功能的住房供应项目,惠及群体范围越大,刚需购房同比减少越多。

  李铁岗由此认为,公共租赁房已超越保障范畴,与已施行的调控政策构成有机整体,成为制衡房价有效工具。

  有“任大炮”之称的知名开发商任志强对调控政策素有微词,但早于七部委《指导意见》,任志强在其博客中提出,“在保障与市场之间建立一个过渡性的租赁市场,这个市场应由政府的公房、个人的私房和市场化建设在出租或划拨土地上的租赁性住房” ,“既减少了市场商品房供给的压力,又缓解了过渡期夹心层的居住矛盾,让社会更加和谐共处”。《指导意见》出台后,任志强在其博文中专门标注“终于有个开始了”,支持态度可见一斑。

  经适房、廉租房为代表的既有保障住房体系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已过去的十余年间,住房保障体系在解决城镇居民居住难题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容忽视的是,与高速发展的商品房屋相比,保障住房发展仍显缓慢。与此同时,在制度设计以及实际操作中,现有住房保障系统仍存在巨大疏漏,保障住房系统饱受诟病。

  以经适房为例,诸多城市建成的经适房位置偏远、基础配套不完善,经适房建成后,以低于市场商品房的价格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出售,但由于生活极不便利,经适房遭“弃购”多有发生。

  许多城市的经适房划定区域为集中建设,建成的经适房成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集中居住区,已有媒体发表评论,将其类比为国外“贫民窟”,这种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称谓,极大伤害了居住者,抵触情绪油然而生。

  经适房暴露出的问题远不仅此,在房价飙升的2009年,包括杭州在内的多个一线城市,位于市区一些经适房项目被报称,开豪华轿车、穿着入时、豢养名贵宠物的居住者不乏其人,经适房的骗购再度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

  尚在概念之时,有专家就曾撰文,警示公共租赁房屋应汲取以往经验,制度设计要极尽完善,避免重蹈经适房旧辙。这种担心并非多余,本报青岛记者站在对青岛试点的公共租赁房项目调查中发现,青岛首批2440套房源,一个多月公开配租后,有近千套房源闲置,推行时遇冷与开建时备受关注形成巨大反差。

  值得庆幸的是,有的城市已经意识到上述问题,并着手进行适当调整。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已对申请条件进行了微调,“收入限制”由610元至915元调整为610元到1277元。条件放宽后,又有400多户家庭获得了申请资格。青岛同时正在制订新一轮住房保障规划,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条件考虑进一步放宽。

  作为新生事物,要求公共租赁房施行之初达到完善确属苛求,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各方官员也在不同场合表示,公共租赁房将在不断试点中自我修正与完善,以期实现其最终功能。因此,谨防公共租赁房成为“鸡肋”,不仅仅是政策设计愿望,更吻合城镇“夹心层”“居者有其所”诉求。这种呼声,不能也无法被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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