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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扩大廉租房保障面 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35:31

一是加快廉租房建设,扩大廉租房保障面。

廉租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双特困户。广州市自1998年正式启动廉租房建设以来,双特困户认定标准已经作了三次调整,从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提高到人均10平方米。通过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等方式,到今年年底,广州可以全部解决2005年登记在册的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问题。为了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面,《办法》将既不符合双特困户条件,又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保证更多群众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

二是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是有一定经济能力,但在市场上买不起二手房或限价房的低收入家庭。去年以来,广州推进了金沙洲、同德、大塘和万松园4个新社区共7616套住宅建设,今年底可全部交付使用。同时,新安排了14个新社区约2.3万套经济适用房建设。

三是建设限价商品房,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首次置业需求,以解决“夹心层”群众的住房问题。政府相应减少土地收益,对房价做出限制,以同一地段房价70%的价格销售给具有广州市户籍、已婚且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市民。

四是加大经营性商品房建设规模,满足中高收入阶层的改善型住房需求。广州市十区今年公开出让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超过前两年的总和,今后将视市场情况再推行相应的供地计划。同时,依法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力度,盘活再利用存量土地,加快住宅建设审批工作,规范房地产交易活动,努力增加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紧张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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