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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房卖给二主非法获利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2:07
在东阿警方了解到,东阿籍男子置法律于不顾,竟然进行一房两卖,并将购买人的房款进行大肆挥霍浪费,然后逃之夭夭。但终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涉案男子被东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9月16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起诉。
涉案男子刘某正因做生意资金发愁时,经朋友“点拨”,萌发了一房两卖的“大胆设想”。刘某经过一番“策划”,“成功”将自己的一套自购房先后卖给于某、赵某。
2011年3月,刘某经人介绍将自己的一套房产卖给于某,经协商,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于某分四次将购房款24万元付给刘某,但是,刘某在足额套取于某的购房款后,却以各种借口推托交房时间。
刘某在非法套取购房人于某的购房款后,大肆挥霍,经常出入豪华酒店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有时甚至一天就花费上千元,不到1年时间,所套取的24万购房款所剩无几,于是又开始谋划二次卖房。2012年1月,刘某故伎重演又将房子以2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赵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当天,赵某便付清房款拿走钥匙和房产手续。
于某交清24万房款后,多次找刘某催要房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刘某竟然将已经交付给赵某的房屋锁芯换掉,随后,将房屋钥匙又交给于某,可当于某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主”另有其人。于某气愤地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东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并实行网上追逃。此时,刘某先后逃窜至上海、武汉、深圳等地藏匿,警方经过多方侦查,于去年11月份终于将涉案男子抓获归案。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涉案男子刘某家人东借西凑,前后用了半年时间才将于某的购房款筹齐归还。
日前,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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